288sb.com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为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决定设立创新教育学分,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创新教育学分定义
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发表作品以及参加学科(技能)竞赛、艺术体育竞赛并获奖,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二、创新教育学分认定
创新教育学分获得的途径有竞赛、科学研究、实践活动三大类。学校根据学生参与活动的类型与等级给予相应学分认定。
(一)竞赛类
竞赛类认定范围包括省级、国家级、国际级的各类学科竞赛、知识技能比赛、艺术体育比赛。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区的各类竞赛;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国际级竞赛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或国际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
教务处每年9月份公布当年度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竞赛名单,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名单公布7日内提交申请,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复核。
(二)科学研究类
1、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专利。
2、在学校科研处认可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三)实践活动类
1、参加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结项。
2、在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撰写的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者。
3、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作品。
三、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学生获得符合创新学分认定范围的成果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288sb.com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二)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将获批的创新教育学分记入学生成绩单,并注明事由。每个学生最多可获得8个创新教育学分;获得创新教育学分后,学生可申报替换同类选修课程学分(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每人最多可申请替换4学分。
(三)学生如对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交复议申请,由校学术委员会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核。
四、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见下表)
学分
途径类别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科学研究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学科竞赛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知识(技能)竞赛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文娱(体育)竞赛获奖 |
8 |
7 |
6 |
6 |
5 |
4 |
3 |
2 |
1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
|
|
6 |
5 |
4 |
3 |
2 |
1 |
发表学术型论文 |
CSSCI期刊6学分,核心期刊4学分,一般期刊2学分 |
调研报告被市级以上机构采用 |
2 |
学科专业等级考试成绩优秀 |
2 |
发表作品(文学、艺术等) |
2 |
经教务处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或有效益的创造性活动 |
1—8 |
参与集体项目的学生,其创新教育学分标准应根据获奖等级及学生在该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区别对待。
五、创新教育奖励标准
(一)学科竞赛类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学校对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以上荣誉学生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同一竞赛以高级别奖励为准):
奖励金额(元) 级别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一等奖 |
4000 |
3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二等奖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三等奖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二)科学研究类
1、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者,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学校除给予相应学分外,并奖励资金2000元,以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
2、学生在CSSCI、核心期刊、国家正式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具体奖励如下:
刊物 |
CSSCI |
核心期刊 |
公开期刊 |
奖励金额(元) |
3000 |
2000 |
1000 |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