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31 点击数:

288sb.com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6年288sb.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意义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务实举措。我校2012年开始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四年来共获得省级以上项目218项(国家级115项、省级103项),获专项资助120余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

    陕西省教育厅将于近日启动2016年度省级项目申报工作,并从获批项目中遴选国家级项目。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切实组织好宣传动员、选题指导、项目申报、过程监管和经费投入等有关工作,确保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2、申请者需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2-5人组成的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个人不能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除创业实践项目外,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择优向学校推荐。

2、各学院应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校并终止其项目运行。

3、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研究课题可由学生自主提出,并请相关教师进行指导;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从科研、生产、实验、管理等领域中的研究课题中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相对独立的研究课题供学生申请。

5、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根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对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必须要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只能指导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资金,按照《288sb.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方式

    各学院按照《2016年288sb.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并认真填写《288sb.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288sb.com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有条件的学院可超额申报。并于2016年4月22日前(过期将不再受理)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送至教务处网络与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庞闻、吕斌  电话:85319599 邮箱:sjk@xisu.edu.cn

    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xisu.cn/jwc/。

 

                                                                                               教务处

                                                                                           2016年3月29日

 

 

    以上是转发教务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积极准备并与指导老师联系。请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至教学秘书尚老师办公室(JH112),

电话8531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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